公司要闻

匠心绘初心 共创美好人居环境:天津规划总院高质量编制天津市新型居住社区 城市设计导则

发布日期:2022-05-12

 

      2019年至今,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规划总院)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以塑造高质量宜居环境为总体目标,以天津市中心主城范围内的新建居住社区为研究对象,积极实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编制《新型居住社区城市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提出新时期新型居住社区的城市设计方法。


一、以精细化的城市设计方法替代传统的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法

《导则》改变国内传统居住区规范中的定额标准、千人指标等规划管控逻辑,运用城乡断面规划设计方法,指导新型社区在城市不同区位上的空间形态分布,避免千篇一律、高层高密度居住小区的无序蔓延。同时,导则落实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依据津城总体城市设计,针对津城范围内的中心活力圈层、生态宜居圈层、田园城市圈层,因地制宜,提出不同区位的新型居住社区引导策略。


 

1658051993107321.jpg


 

二、挖掘居住传统,塑造建筑文化复兴的人文社区

《导则》回归人本视角,通过深入研究天津市各个历史时期发展出的多样化社区空间形态与居住建筑类型,总结提炼出传统聚落社区、历史社区、TOD社区等八种社区类型,以及围合院落、联排住宅、多层以及高层住宅等八种住宅类型,组合形成整体秩序性、个体多样化相互和谐平衡的居住社区。

 

 

 

1658052055710841.jpg



三、完善社区治理,提高生活服务配套设施水平,体现场所精神和社区归属感

《导则》提出新型居住社区不仅要有多样化和舒适安全的住房,更要有高标准、有助于邻里交往的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养老等配套设施。应兼顾社区配套服务设施总规模,集中建设街道社区中心和居委会社区中心,创造适于居民交往的公共空间和高品质的宜居环境。

 

1658052145255737.jpg


 

四、突出生态社区和绿色智能发展,创造人与自然共生、落实生态文明的绿色社区

《导则》提出新型居住社区应立足生态环境本底,构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等开放空间系统。根据不同区位采取适合的交通模式,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和低冲击基础设施,突出生态社区和绿色智能发展,助力城市的碳中和、碳达峰。

 

《导则》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天津在地实践,也是天津市作为国家第二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组织开展的一系列城市设计工作中,颇具创新探索价值的一项技术工作。

下一步,天津规划总院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通过水西公园周边地区、解放南路地区、程林公园周边地区等试点地区的实践,检验《导则》管理的有效性,及时总结经验并不断深化、细化、完善导则的管理内容,进一步指导天津市新型居住社区的开发建设,促进新型社区的规划设计与开发建设上水平,为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天津”贡献规划力量。

 

作者:沈佶 李灿

单位:天津海河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TOP